企业公文稿件和报道慎用词汇摘编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8-10 10:40 阅读:1436
为帮助企业宣传部门和文化建设部门规范对外新闻发布和公文稿件用语,难检字字典查询网(www.chaziwang.com)参照部分企业内部文件和新华社有关新闻报道禁用词,形成此篇“企业公文稿件和报道慎用词汇摘编”。
一、领导活动建议用词
1.报道企业领导出席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时,建议不要使用“亲自”“莅临”“光临”等词汇,应使用“出席”“参加”等。
2.报道企业领导赴国(境)外执行公务时,慎用“访问”“出访”等词汇,应使用“谈判”“签约”“业务交流”“参加会议”等与实际任务对应的词汇。
3.企业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建议不要使用“考察”“视察”等词汇,应使用“慰问”“调研”“检查”等。
4.报道企业领导讲话,除党组主要领导外,慎用“作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等词汇,应使用“指出”“强调”“要求”“批示”“发表讲话”等。
5.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业相关领导拜访本企业领导时,建议不要使用“接见”等词汇,应使用“会见”“会谈”“拜会”“拜访”等。
6.报道中涉及的领导职务,建议不要使用“首长”“老板”“老大”“老总”“班长”“一把手”等词汇,应使用“公司领导”“公司主要领导”或使用规范的职务名称等;在党内会议上,不能称呼行政职务,应使用“同志”“党组成员”“党组领导”“党组主要领导”或规范职务名称等。(插一句:最近我们编校工作室在帮一些公司编辑内刊时发现,有些企业内刊中,常称领导的发言为“圣旨”,下面遵照执行时称“遵旨”。您这是在害领导,尤其国有企业领导。领导今天舒服了,明天不知在哪儿!)
二、经营状况建议用词
7.报道企业经营业绩时,不使用“垄断”“暴利”“豪门”“大腕”“衰退”等词汇,慎用“拐点”“借债”“下滑”“举债”“亏损”等词汇,应使用“营业收入”“上缴税费”“利润总额”“增加盈利”“稳定增长”“运行平稳”“增速变缓”“健康发展”“发展势头良好”等。
8.报道企业上缴国家的“特别收益金”时,建议不要使用“暴利税”,应使用法定称谓“特别收益金”。
9.涉及企业税收等报道时,建议不要使用“避税”等词汇。
三、市场供应建议用词
10.报道企业产能、市场供应时,慎用“产能扩张”“争夺市场”“占领市场”等词汇,应使用“增加”“提高”“扩大”等。
11.报道产品销售时,建议不使用“搭售”“配售”“断供”“降价促销”“礼品促销”等词汇。
12.报道价格变化时,慎用“涨价”“降价”等词汇,应使用“调整”“上调”“下调”“调价”“波动”“提高”“上浮”“回落”“冲破”等。
13.报道产品供应紧张时,建议不使用“*荒”“断档”等词汇,应使用“供求矛盾”“资源紧张”等。
14.涉及企业市场供应的报道,不建议使用“占领”“控制”“蚕食”“挤出”“通吃”“国进民退”等。
四、人事劳资和薪酬建议用词
15.报道领导职务变动时,建议不使用“交棒”“卸任”“换帅”“更替”“掌舵”“替换”“空降”“一肩挑”“掌门人”“头把交椅”等词汇,应使用“担任”“任命”“接任”“辞任”“离任”等。
16.报道用工制度时,建议不使用“裁员”“减员”“买断”“下岗”“待岗”“瘦身”“冗员”“大锅饭”“优化下岗”等词汇,慎用“减员增效”“精减人员”等词汇,应使用“总量调控”“控制机构编制”“控制用工总量”“控制人工成本”“优化用工结构”“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等。
17.报道中涉及员工岗位时,慎用“核心岗位”“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等词汇,应使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技术岗位”等词汇。
18.报道薪酬等事项时,慎用“高薪”“调资”“涨工资”“高福利”“隐性收入”“薪酬上涨”“灰色收入”“提高或增加收入”等词汇,应使用“规范薪酬分配”“完善薪酬体系”等。
五、资本市场建议用词
19.如果企业是上市公司,那么在报道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时,不使用“圈钱”“套现”“敛财”“缩水”“破发”“市值蒸发”“头把交椅”“头筹”“A股之最”“收益最佳”“第一**股”“盈利能力超强”等词汇,慎用“走红”“全线飘红”“腾飞”“登陆”“护盘”“荣登股榜”等词汇,应使用“增持”“表现良好”“超出预期”“高出发行价”“低于发行价”等,可使用“反弹”等。
20.涉及资本运营的报道时,不建议使用“现金吃紧”“现金短缺”等词汇,慎用“资金紧张”等词汇,应使用“发售”“募集”“融资”“增持”“回购”“发行债券”“公开发行”“提升公司价值”等。
六、安全环保、稳定与法律纠纷建议用词
21.需公开报道的生产类突发事件,不使用“某某集团某某公司”“某某总公司下属某某公司”等词汇,应以事发企业名义对外发布,如“某某公司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等。
22.需公开报道的企业所在地区周边突发事件,不使用“某某公司某某小区”等词汇,应以事发地所在小区名字报道,如“某省或某市某小区发生火灾”等。
23.报道治安等案件时,在法院宣判之前,不使用“罪犯”“犯罪分子”等词汇,慎用“不法分子或不法人员”等词汇,应使用“嫌犯”“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等称谓。
24.涉及法律纠纷方面的报道,不使用“某某公司赔偿”“某某公司遭索赔”“规避法律风险”“规避法律责任”等词汇,应使用“依法维护权利”“某某案开审”“某某案审结”等。
七、国际业务建议用词
25.报道海外业务时,慎用“海外收入”“当地黑人”“获取资源”等词汇,应使用“当地居民”等,多强调“合作”“发展”“互利共赢”。
26.报道海外业务拓展时,不使用“海外扩张”“海外兵团”“大举进军”等词汇,应使用“海外收购”“海外并购”“公司重组”等。
27.对于相关资源国,不使用“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世界”等词汇,应使用“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世界”。
28.涉及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报道,慎用“据悉”“据了解”“据有关人士”“据该公司人士称”“据内部人士称”等词汇,应使用规范的企业名称或人员职务名称。
八、其他建议用词
29.如果企业是全国大企业,慎用“最大”“第一”“航母”“旗舰”“领头羊”“排头兵”等词汇,应使用统一规范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特大型**企业集团”等。
30.报道企业的各类产品、商品或使用效果时,慎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汇。
31.报道公司科技成就时,慎用“唯一”“世界第一”“仅此一家”“仅此一项”等词汇,应使用“领先”“位居前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