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法院基本解释

汉语拼音: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

1.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专门人民法院详细解释

  1.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专门人民法院双语翻译,专门人民法院在线翻译例句

  • The jurisdiction over cases in special People's Courts shall be stipulated separately.

    第二十七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