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讼基本解释

汉语拼音:yù sòng

诉讼案件缓刑罚,理狱讼。

狱讼详细解释

  1. 讼事;讼案。

    《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郑玄 注:“争罪曰狱,争财曰讼。” 贾公彦 疏:“狱讼相对,故狱为争罪,讼为争财。若狱讼不相对,则争财亦为狱。”《汉书·儿宽传》:“ 宽 既治民。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於得人心。” 宋 苏舜钦 《论五事》:“臣窃见州县之吏,多是狡恶之人……或狱讼未具,遂停鞫劾,赋税起纳,无人催驱。” 清 方苞 《<周官>辨伪二》:“每见甿庶之家,嫠者改适,猜衅丛生,变诈百出,由是而成狱讼者十四三焉。”

  2. 诉讼。

    《史记·五帝本纪》:“诸侯朝覲者不之 丹朱 而之 舜 ,狱讼者不之 丹朱 而之 舜 ,謳歌者不謳歌 丹朱 而謳歌 舜 。” 晋 刘琨 《劝进表》:“謳歌者无不吟咏徽猷,狱讼者无不思于圣德。”

  3. 指诉讼者。

    晋 陆机 《答贾长渊》诗:“狱讼违 魏 ,謳歌适 晋 。” 金 元好问 《拟贺登宝位表》:“圣神文武,克享皇天之心,狱讼謳歌,皆曰吾君之子。”

狱讼双语翻译,狱讼在线翻译例句

  • strengthen imperial power, rectification to administrative officials and fairly trying cases kept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steady.

    加强皇权、整顿吏治和平理狱讼等政策措施,保持了政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