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嘱基本解释

汉语拼音:mǎi zhǔ

1.收买人或机构,使为自己办事。

2.收买叮嘱。

买嘱详细解释

  1. 亦作“ 买属 ”。谓给人钱财,请托办事。

    《元典章·户部三·承继》:“有妻因夫亡,听人鼓诱,买嘱以为子者。”《元典章·吏部六·书吏》:“ 江西 行省所辖路府州司县司吏,多係吏业不通,行止不廉。苟非上司分付,即係买属承説。” 明 无名氏 《鸣凤记·严嵩庆寿》:“又访得他新造一所 万花楼 ,极其华采,止少一条铺单,被我买嘱匠人,量了他尺寸,前往 松江 打一条五彩大绒单,铺在他楼上。”《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亲和他涉了讼,他买嘱知县,把我父亲断输了。” 清 王先谦 《东华录·雍正九》:“夫身为言官,背公怀私,朋比结党,将造作并无实据之浮言,转相买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