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多了点, “一二·八”错了点!
来源:咬文嚼字 作者:李光羽 时间:2020-09-18 17:20 阅读:801
《上海采风》2016年1月号第47页刊有《从作家到间谍》一文,赞扬抗日战争中台儿庄大捷的幕后英雄夏文运。文中写道:“‘九·一八’‘一二·八’之后,日本侵略者企图分裂中国……”这里提到的两个历史事件本应耳熟能详,却因间隔号加错而面目全非。
引文中的“九·一八”,指的是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制造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的军事侵略事件,史称“九一八事变”。由于“九一八”三字用来表示日期,只能是9月18日,不可能发生歧义,产生误解。所以,用间隔号是多余的。文中的“九·一八”,应该写作“九一八”。
“一二·八”,当然也是表示日期,按引文所说应与“九一八”密切相关,照间隔号的位置看,是发生在12月8日的事件。然而,作为日军侵华事件而为人熟知的,只有“一·二八事变”。那是“九一八”之后,日本急于扶植废帝溥仪成立伪满洲国,为了转移国际视线,于1932年1月28日在上海挑起的军事侵略事件。使用“一二八”三个字表示日期,有可能发生歧义。按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这里月份后应加间隔号,或是“一·二八”,或是“一二·八”。当然,这个间隔号不能点错位置。联系上下文,那段时期的12月8日可不曾有过与日军有关的大事。因此此处的“一·二八”,不能写作“一二·八”。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