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得”——三个不同的成分标记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18-11-20 13:08 阅读:1176
“的”“地”“得”是三个不同的结构助词,是汉语中非常重要的语法成分。“的”“地”“得”读音相同,口语无法区分,只用于书面区分。从基本用法来看,“的”“地”“得”可以这样区分:
“的”——定语标记,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地”——状语标记,用于状语和中心语之间;
“得”——补语标记,用于述语和补语之间。
先说“的”。“的”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如“我的电脑”“明天的报纸”“北京的天气”“写的文章”,等等。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有的不能用“的”,如“那本书”,不能说“那本的书”;有的必须用“的”,如“在上海的外国人”,不能说“在上海外国人”;有的可加可不加,但意义不同,“一斤鱼”和“一斤的鱼”不同,“一斤鱼”不一定是一条,“一斤的鱼”一定是一条。有的结构本来不是定中结构,加“的”就变成定中结构,如“写文章”是述宾结构,“写的文章”是定中结构;“老王师傅”是同位结构,“老王的师傅”是定中结构。
再说“地”。“地”用于状语和中心语之间,如“悄悄地说”“飞快地站了起来”,等等。一般地,单音节状语都不加“地”,如“很好”不能说“很地好”,“大吃一顿”不能说“大地吃一顿”。时间名词、能愿动词、动量短语、介宾短语做状语,都不加“地”。双音节形容词做状语一般要加“地”,如“高兴地说,满意地点了点头”。双音节副词做状语,大部分可加可不加,如“非常愉快”和“非常地愉快”,“慢慢走”和“慢慢地走”;有些不能加“地”,如“马上走”不能说“马上地走”,“的确贵了点儿”不能说“的确地贵了点儿”。
最后说“得”。“得”用于述语和补语之间,如“写得非常好”“吃得饱”“走得出去”“好得不得了”,等等。状态补语必须带“得”,如“写得非常好”不能说“写非常好”。可能补语的肯定形式可以看作是结果补语和趋向补语加补语标记“得”形成的,如“吃饱”,补语是结果补语,“吃得饱”是可能补语的肯定形式,意思是“能吃饱”;“走出去”,补语是趋向补语,“走得出去”是可能补语的肯定形式,意思是“能走出去”。程度补语有些带“得”,比如“热得很”“好得不得了”,等等。
“的”“地”“得”的基本用法是容易辨别的,但有时会出现纠结的情形,包括“的”和“地”的纠结,“的”和“得”的纠结,“地”和“得”的纠结。
先说“的”和“地”的纠结。“的”和“地”的纠结主要是由于偏正结构性质的问题,即一个偏正结构到底是定中结构还是状中结构。定中结构和状中结构的区分主要看中心语的性质,如果中心语是名词性的,就是定中结构,如“我的电脑”“明天的报纸”,“电脑”“报纸”都是名词性的;如果中心语是动词或形容词性的,就是状中结构,如“非常地愉快”“慢慢地走”,“愉快”是形容词性的,“走”是动词性的。还要看整个偏正结构的语法位置,比如“这本书的出版”,由于总出现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上,因此即使“出版”是动词性的,“这本书的出版”也是定中结构,用“的”而不用“地”。有时要根据语法位置决定用“的”还是用“地”,“周密的调查很有必要”,“周密的调查”在主语位置,是定中结构,用“的”;“他们正在周密地调查问题”,“周密地调查”在谓语位置,是状中结构,用“地”。
再说“的”和“得”、“地”和“得”的纠结。“的”和“得”、“地”和“得”一般不容易形成纠结,只是在歧义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纠结的情形。“的”可以省略中心语,形成“的”字短语,如“我的”“写的”“他买的”,等等。如果是在动词性成分之后、形容词性成分之前,既可能是“的”,也可能是“得”,从而出现纠结情形,如“写的很好”和“写得很好”,前者是主谓结构,意思是内容很好,后者是述补结构,意思是行为很好。如果是在形容词性成分之后、动词性成分之前,既可能是“地”,也可能是“得”,这也是纠结情形,如“高兴地跳了起来”和“高兴得跳了起来”,前者是状中结构,中心成分是“跳了起来”,后者是述补结构,中心成分是“高兴”,根据辅助成分重读的原则,在口语中两个结构的重音位置是不同的,“高兴地跳了起来”重音为“高兴”,“高兴得跳了起来”重音为“跳了起来”。
在具体运用中,“的”“地”“得”往往不容易辨别,但只要我们抓住三者的基本用法差异,就可以简驭繁,变难为易。
(作者:宗守云, 本文刊载于《语言文字周报》1798号,2018年8月8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