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作”与“做”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8-06 20:25 阅读:2793
如何区分“作”和“做”?这里我们来尝试做一番辨析。
先说渊源关系。“作”的产生很早,《说文解字》中就已收录,解释为“起也”,就是兴起的意思,如“一鼓作气”“兴风作浪”等。后来,在语文实践中,“作”产生了好多用法,如发作、当作、装作、作品等。读音上,“作”在上古时期(公元三世纪以前)读入声;在中古时期(四世纪至十二世纪)主要有两个读音:一个读入声,一个读去声。为了提高文字表达语言的明确性,人们造了一个“做”字,来分担“作”(读去声时)承担的职务。从汉字发生的角度看,“作”是母字,“做”是分化字。据研究,“做”字的出现,最迟不晚于宋代。最早收录“做”字的辞书,是明代的《字汇》。在古代辞书编纂家的眼里,“作”通常被看作正体,“做”被看作俗体。
在今天的一些保留入声字的方言里,“作”和“做”的发音是不一样的。比如,在笔者家乡江苏淮安的方言(属于北方话江淮官话)里,“作”读入声,“做”读去声。因此,说话时什么地方用“作”,什么地方用“做”,并不难于区别。像“作废”“作难”“作践”“自作自受”等中的“作”,都读入声;而“做媒”“做了一件好事”等中的“做”,都读去声。
到了现代汉语普通话里,随着入声调的消失,“作”和“做”都读去声,变成了同音字。正因为这样,吕叔湘等语言学家曾主张统一写成一个字——“作”。但由于汉字先入为主的偏见,“作”和“做”在实际用法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分化,这是文字对语言的反作用。这种分化还没最终完成,所以存在着一些两可场合。
从修辞上来看,“作”比较典雅,多出现在抽象意义的词语、书面语色彩较重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而“做”口语色彩较重,表示具体器具的制作或具体性的事务、专业性的工作。
从语法上来看,“作”与后面支配的成分关系紧密,其所支配成分的音节相对较少;“做”与后面支配成分的关系相对松散,其所支配成分的音节相对较多,即使组成的是词语,也是离合词,比如“做样子”,也可说成“做做样子”。
具体来说,“作”和“做”的区分,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必须用“作”的场合;二是必须用“做”的场合;三是既可用“作”也可用“做”的场合。
必须用“作”的场合主要有:
①表示起、兴起义时,如“日出而作”“枪声大作”。②典雅、古老的两字格词语或四字格成语中,如“作别”“作俑”“作壁上观”“作法自毙”。 ③表示发作义时,如“作怪”“作呕”。
必须用“做”的场合主要有:
①表示制造义时,如“做一张桌子”“做图书”等。②表示举行庆祝或纪念活动时,如“做寿”“做生日”等。③表示结成(某种关系)时,如“做朋友”“做亲”等。 ④表示假装出(某种模样)时,如“做鬼脸”“做样子”等。 ⑤表示从事某种活动的三字格词语(多为俗语性质的惯用语)中,如“做手脚”、“做针线”、“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发议论或在上面打主意)、“做生意”、“做圈套”等。
两可的场合主要有:
①表示从事某种活动,如“作报告/做报告”“作贡献/做贡献”“作秀/做秀”“作证/做证”等;②表示充当、当成义,如“当作/当做”“看作/看做”“作反面教材/做反面教材”。
总之,“作”和“做”既有不同的职务分工和习惯用法,又有一定范围内的通用关系。至于个别词语的用字,可参考专家意见和权威工具书。
(刊载《语言文字周报》1794号,2018年7月1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