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到底有没有猪?

来源:咬文嚼字 作者:刘志基 时间:2020-10-11 18:05 阅读:703

“家”字上“宀”下“豕”,“宀”表示房屋,是家的空间建筑形式;而“豕”则是猪,居于“宀”,似乎就是“家”的建筑空间享受者。如此构形,难免令人浮想联翩。当年巴金写《家》,借书中人物之口给那个封建之“家”下了个定义:什么是“家”,就是屋子里面一群猪。当今猪价飞涨,新闻报道云:“家里有猪,才是真富豪。”然而,有人或许对此类说法嗤之以鼻,因为《说文解字》认为“家”中的“豕”是“豭”字的省形。“豭”虽然也是猪(公猪),但在“家”的造字中只是表音的声符,并无猪义。

“家”中“宀”以外的字符是不是猪呢?显然,解答这个问题,应该追溯字源。然而,目前可以寓目的最早汉字材料所给出的资料,却似乎在两可之间。已公布的甲骨文中,大约有80余个“家”,剔除字形残泐模糊的,有39个清晰可辨。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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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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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A之类的19个,其特征是“宀”下字符所描摹的猪腹部有牡器,这自然就是公猪,即所谓“豭”;而写作B之类的20个,宀下字符所描摹的猪腹部没有牡器,那自然就是豕了。①

当然,甲骨文有三百年历史,这两类构形是不是有时间先后差异呢?或者说,两类是不是具有历时演变关系?根据目前甲骨学的认识,甲骨文根据在小屯村的出土地点,从最早的师组卜辞后,就分为时间上并行的“村南”和“村北”两系,而上述两类构形,正大致呈现为这两系的分布:从“豭”者属于“村北”系,为宾、出、何组。从“豕”者属于“村南”系,为历、无名组。然而在更早期师组,则出现了两例从“豭”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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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由于数量太少,并没有理由论定“家”就是从“豭”演变到从“豕”的。

殷商金文总计11个“家”,字形清晰可辨者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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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一、二字,属于从“豭”无疑,而第三字,从“豭”抑或从“豕”似在两可之间,其后三字,则从“豕”无疑。总体而言,殷商金文中的“家”,从“豕”者更加主流一点。

既然构形上难以证明“家”中究竟为何物,只好再察字义。甲骨文“家”有两种用法,一是祭祀祖先的场所,如“壬午卜,貞其㞢匚于上甲家”(合集13581_1),“饗父庚、父甲家”(合集30345_2)。所谓“上甲家”“父庚、父甲家”,就是祭祀上甲、父庚、父甲的场所,即宗庙之类建筑。二是与邦族同义,如卜辞有“我家”“牛家”“宋家”,即为殷族、牛族、宋族。殷商金文之“家”的用法,与甲骨文相同,如“缶用乍(作)亯(享)大子乙家祀尊”(小臣缶方鼎)“家父辛”(家父辛器)中的“家”即为祭祀场所,“家戈”(家戈爵)之“家”作为复合族名,即与“族”同义。

按照殷商人的思维逻辑,“家”的这两个意义应该有引申关系,即由祭祀之场所的家族象征意义,引申为一般的邦族、家族意义。那么由“家”的此种初始意义,再来考虑其构形上的造字意图,可以认为,家中有“豕(猪)”,是比较合理的。“豕”是甲骨文中常见的祭祀用牲,“父庚一豕”(12980_4),就是“奉献给父庚祭品一头猪”。类似辞例,在目前可寓目的卜辞中有700余条。由此可见,用表示房屋建筑的“宀”和常用祭牲“豕”组合起来表示祭祀祖先的一个建筑场所,是相当符合逻辑的造字思维。当然,仅从祭牲的常用度来看,“豕”并不是最高的,使用频率更高的还有“牢”(专供祭祀的圈养的牛,卜辞中2900余见)、C(见下图,专供祭祀的圈养的羊,1700余见)、羊(860余见)。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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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家”的造字,为什么不考虑“牛”“羊”却偏爱“豕”呢?或许是这个理由:殷商字符集里已经有“牢”和“C”,因此做“牛”或“羊”的选择字形上会有冲突。但是,殷商文字“牢(D,见下图)”和“C(E,见下图)”所从并不是“宀”而是“F”(见下图),两者虽然形近但并不同一,因此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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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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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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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更加合理的解释是什么呢?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殷商文字“受”。

甲骨文“受”有两种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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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金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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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字形的差异,前一个上下两手中的字符为“凡(盘的象形)”,后一个则为“舟”。本义表示相授受的“受”,自然是以两手中的字符来表示授受之物的。用“凡(盘)”这种以手可以轻易持举的日常之物应该是最自然的选择,但是为什么又会有“舟”这种很难用手拿得起来的大家伙来搅局呢?唯一的理由就是,造字时字符的选择,除了要考虑字义的表达,也需要顾及字音,而选择“舟”这个字符,正是因为它与“受”的读音相类同,于是就勉为其难地用它来表示授受之物了。此种现象,在古文字构形演变中是相当多见的所谓“声化”现象,不烦一一列举。由此再来观察殷商文字“家”,不难得出这样的认识:作为祭祀场所的“家”,原本用“宀”和“豕”来造字是很合适的创意,但是出于“声化”的需要,“豕”有时也会被“豭”顶替掉。值得注意的是,古文字“豭”构形与“豕”极近,意义也类同,因此“宀”“豭”的组合,并不改变“宀”“豕”组合的造字意图,也就是说,“豭”既具“豕”的身份,也表“家”的读音,体现的是早期汉字造字的一种智慧。

殷商以后,从“豭”之“家”寥若晨星,仅西周早期出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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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家作父戊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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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尊

自此以后,“家”的“宀”以外的字符便被“豕”归于一统了。这种现象,乃是汉字构形演变的精简化规律使然,但却也更纯粹地呈现了“家”的原初造字意图。

注:

①为方便读者验证,兹将上述从“豭”从“豕”两类甲骨文“家”的具体出处附于下:

从“豭”者:甲骨文合集13580_1、13581_1、13582_1、13586_1、13589_1、13592_1、13593_1、13594反_1、18722_1、19894_1、21028_1、22091甲_2、3096_1、3522正_1,甲骨文合集补编1265_1、5964正_1、63_2、7047_1,小屯南地甲骨2672_2。

从“豕”者:甲骨文合集13583_1、13584正甲_1、13584正甲_2、13587_1、13588_1、13590_1、21593_3、23619_1、26010_1、26765_3、30345_2、30346_2、30347_2、30347_4、34192_3,甲骨文合集补编10635_10,小屯南地甲骨2131_1、t332_3、t332_4、t5012附12_3。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20年第10期《说文解字》栏目)